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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集团应用多账簿的财务核算系统分析
跨国集团目前有这样几种情况: 一是国内集团企业海外多地上市。 二是国内企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 三是国外企业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 不管上述的哪种情况,实际存在的问题是集团内的会计主体要遵循多个不同的会计准则或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即多会计制度的问题。 对于第一种情况来说,如果集团内有部分企业海外上市,这部分企业就要按中国与上市地的两种或多种会计准则或制度进行核算,集团内的其它企业按中国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如果集团公司整体上市,集团内所有企业就要按中国与上市地的两种或多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因此,这种情况是多会计主体、多会计制度的问题。 对于第二种情况来说,设立的分支机构要按中国与设立地的两种会计准则或制度进行会计核算,集团中的其它企业按中国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因此,这种情况与第一种情况相同,也是多会计主体、多会计制度的问题。 对于第三种情况来说,由于是国外企业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因此要按中国与分支机构所设立国家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这种情况与前二种情况相同,也是多会计主体,多会计制度的问题。 这多种不同的会计制度的差异不仅提现在大的方面的不同——会计科目体系的不同,会计期间的不同,记账本位币的不同,而且提现在具体的细节方面,对某些会计主体发生的经济业务处理方法不同——是否确认不同、记账科目不同、金额不同等。 下面具体讨论如何用多账簿财务核算系统解决集团企业海外多地上市的问题。 假设一个集团公司的组织机构如下图3.2—14。 集团公司下属三个子公司:公司1、公司2、公司3,其中子公司3分别在美国与香港两地上市。 1、建立分别满足中国、香港和美国会计核算要求的会计科目核算体系、会计期间与币种,如表3.2—4。
2、建立分别满足中国、香港和美国会计核算要求的账簿结构(SOB):SOB1、SOB2、SOB3,如表3.2—5。
3、首先建立公司的组织机构,由公司的组织机构映射出四个会计主体,公司总部、公司1、公司2、公司3。 4、建立会计主体与会计账簿的引用关系,从而建立六个会计主体账簿,如表3.2—6。 会计主体账簿建立的整个过程如图3.2—15: 5、公司3的凭证处理: 对于公司3来说,大部分经济业务中国、香港和美国的会计处理方式是相同的,造成中国、香港和美国三个主体账簿凭证数据的不同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由于会计科目核算体系的不同,二是币种的不同,由这两种原因造成的差异是有规律的,可通过主体账簿之间的凭证折算来解决。少部分经济业务由于中国、香港和美国会计处理方式不同,如固定资产的确认、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等,由这种原因造成的差异,没有规律,只能通过人工调节来完成。解决的具体方法如图3.2—16: (1) 在SOB1(中国)账簿中,输入反映公司3所有业务的凭证,并将凭证类别分为通用凭证与特殊凭证两种。通用凭证是中国、香港、美国会计处理方式相同的凭证,特殊凭证是中国、香港、美国会计处理方式不同的凭证。 (2) 设置折算条件为:凭证类别=“通用”。这样只有凭证类别为“通用”的,才能进行财务折算。 (3) 建立中国、香港和美国会计核算科目的对应关系,如表3.2—7,通过此科目对应关系,将SOB1(中国)账簿中的通用凭证中的科目分别进行转换。 (4) 在系统中输入每天人民币兑换港币,人民币兑换美元的汇率,如表3.2—8。将SOB1(中国)账簿中“通用”凭证的金额,按业务发生日的人民币兑换港币、人民币兑换美元的汇率,折算为用港币或美元计量的金额,如图3.2—17的例子,折算完毕,将这些凭证传递到SOB2(香港)、SOB3(美国)中。 (4)分别在SOB2(香港)账簿和SOB3(美国)账簿中,输入反映少部分经济业务的凭证,这部分经济业务中国与香港或中国与美国会计处理方式上存在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用这种方法进行币种之间折算,所有科目金额的折算都是采用业务发生日的汇率进行折算的,即采用历史汇率进行折算的。而目前外币报表折算有四种方法:现行汇率法、货币与非货币法、流动与非流动法、时态法。用这四种方法进行币种折算时,首先需要设置中国、过度和上市地三个账簿,如图3.2—18。 第二,在中国账簿中输入全部凭证,通过财务折算把大量的中国会计处理与上市地会计处理相同的凭证折算到过度账簿,少量的中国会计处理与上市地会计处理不同的凭证人工输入到过度账簿,通过币种折算,按业务发生日的汇率将过度账簿的凭证折算到上市地账簿。 第三,编制报表时,需要用现行汇率折算的项目可以从过度账簿取数,需要用业务发生日汇率折算的项目可以从上市地账簿取数。
最后更新时间:2008-10-10 14:07:23 来源:创造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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